關于開展2022~2023學年(秋季)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定工作的通知
各單位:
根據《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西電研〔2022〕18號)精神和《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關于開展2021~2022學年研究生學年總評工作的通知》(研字〔2022〕73號)要求,現就2022~2023學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 指標分配和獎勵標準
1.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由各單位按照學校下達的不同比例和標準,進行評選與發放。比例與標準如下:
|
一等 (萬元/年/生) |
二等 (萬元/年/生) |
比例 |
20% |
60% |
中期考核前 |
1.2 |
0.9 |
中期考核后 |
1.8 |
1.2 |
2.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由各單位立足實際、自行制定名額與標準。學校按照研究生培養單位各年級、類別符合參評條件研究生人數,劃撥基本經費和補充經費,其余由學院自籌。
二、 參評對象
2018級直博生,2019級秋季博士研究生,2020級、2021級、2022級秋季研究生。
三、 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本次研究生獎助金申請和評定工作,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按照相關文件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認真細致地落實好每一個工作環節,確保本次學業獎學金評定工作順利完成。
四、時間安排
1.資格名單核對
10月31日前,各單位與研究生獎助管理辦公室核對學業獎學金參評資格名單(包括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中一等、二等獲獎指標人數,以及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學校劃撥總金額)。
2.獎學金評定和發放
11月30日前,各學院按照規定開展2022~2023學年(秋季)學業獎學金評定工作,并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將評審結果、相關文件及報銷單據提交至研究生獎助管理辦公室審核簽字,簽字完成后提交至計劃財務處發放。
五、注意事項
1.國家獎學金與學業獎學金原則上可以兼得,但成果不能重復使用。
2.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況以2022年9月30日研究生學位辦公室提供的名單為準。
3.參評學業獎學金的成果必須為2021~2022學年總評已錄入并公示的成果,未錄入和公示的成果不得用于參評學業獎學金;新生參評使用成果按照學院文件和相關規定執行。
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