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2年研究生“校長獎”評選工作的通知
全體研究生、各學院:
為了激勵和引領廣大研究生厚植家國情懷、堅定理想信念、練就過硬本領、勇于創新創造、矢志艱苦奮斗、錘煉高尚品格。根據《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校長獎評選管理辦法》(西電研〔2022〕19號)精神,學校決定開展2022年研究生“校長獎”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我校所有在籍注冊的優秀研究生。
二、獎勵名額及標準
研究生校長獎每年評選名額不超過5名,獲獎者中須同時包含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獎勵40000元,碩士研究生每人獎勵30000元。研究生校長獎提名獎每年評選名額不超過7名,每人獎勵8000元。
三、評選條件與標準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身心健康,無違法違紀和違反學術道德等行為;
3.認真學習,專心科研,勤于實踐,勇于創新,積極參加文化體育活動,熱心參與志愿服務工作;
4.獲得校級及以上“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或“優秀共產黨員”等個人榮譽稱號(不含獎助學金榮譽)。當年入學新生不受本款限制。
(二)評選標準
1.政治素質過硬。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思想品德高尚。嚴于律己,品行端正,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作風優良,樂于奉獻,受到師生廣泛贊譽。
3.學業成果優異。努力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崇尚科學,遵守學術道德,科研成果突出;對服務國家重大需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
4.帶頭作用突出。在志愿服務、社會實踐、文體比賽、學科競賽、創新創業等方面表現突出,有理想、有追求、有擔當,能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四、評選程序
1.個人申請
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提交《研究生“校長獎”申請表》(附件1)、申報材料(附件2)和證明材料(附件3),材料提交截止時間由各學院自行確定。
2.學院推薦
11月15日前,各學院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評選工作,確認1名擬推薦候選人,在全單位范圍內公示三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各學院將擬推薦候選人的申請表及附件材料報送至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獎助管理辦公室(行政樓704),并將申請表的電子版發送至黨委研究生工作部郵箱:jzjdts@xidian.edu.cn。
3.學校評審
11月下旬,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對各學院報送的材料進行復核,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研究生‘校長獎’”候選人優秀事跡展播,組織校級評審。校級評審分為初審和終審兩個階段。
(1)初審階段
①評委組成
由各候選人所在學院推薦本單位領導、教師代表和輔導員代表各1名,以及部分學校機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共同組成。
②評審程序
采用書面評審。學校組織評委對候選人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根據評委投票結果與學生類別評選出不超過12名研究生進入終審,其中需同時包含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且均不少于3人。初審后,在全校范圍內公示入選者的申報材料,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擇期組織終審。
(2)終審階段
①評委組成
由各候選人所在學院推薦1名本單位領導、2名教師代表、1名輔導員代表和2名研究生代表,以及部分學校機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共同擔任。
②評審程序
采用答辯評審。由學校組織評審會,分為個人展示、師長助力和現場問答三個環節。根據評委現場投票結果與學生類別確定研究生校長獎擬推薦候選人和研究生校長獎提名獎擬推薦候選人名單,并在全校范圍內公示3個工作日。
4.表彰獎勵
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研究生獎助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報請校長辦公會審定。并在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年表彰大會上對獲獎研究生進行表彰。
五、其它說明
1.校長每年可親自提名研究生校長獎候選人1名,直接進入校級評審終審階段,不占用相關單位推薦指標。
2.在評審過程中,如發現申報材料不實、學術不端等情況,則取消候選人資格,按學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資格后不予遞補。
3.研究生校長獎和其他獎學金可以兼得,且成果可以復用,研究生在同一學歷階段內,只能獲得一次研究生校長獎。
4.所有參評成果必須以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申請人必須為主要作者或完成人。
5.獲獎人在校期間受到紀律處分或因個人言行對學校聲譽造成影響的,撤銷其榮譽稱號,收回已發放的證書及獎金。
6.學校監督投訴電話:029-81891316,學校監督投訴郵箱:jzjdts@xidian.edu.cn。
附件:
1.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校長獎”申請表
2.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校長獎”申報材料模板
3.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校長獎”證明材料封面
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3日